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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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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分申請須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兩週至一個月內提出申請,未依規定期限申請恕不受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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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僅限填寫單一場次課程(同一個活動名稱及地點),如舉辦多場次(不同的活動名稱、日期時間及地點)請每場分開申請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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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本學會回覆認定前,請勿自行公告「台灣腫瘤消融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分」,或刊登類似之廣告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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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定將收取審查及登錄之行政工本費NT$2000,說明如下: 
 
 *主辦單位送出申請後,請先繳納審查及登錄之行政工本費新台幣貳千元整,並將活動議程表及匯款(轉帳)憑證寄至學會信箱 tata1010218@gmail.com,以利學會進行學分審查作業。
 *學會將以電子郵件回信通知審查結果並提供學分簽到單。
 *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將學分簽到單正本寄至學會秘書處,以利學分登錄作業。
 *匯款資訊
 帳戶:台灣腫瘤消融醫學會
 帳號:006 1346765640374
 銀行:合作金庫銀行 台大分行
 
 如有任何問題,請聯絡學會秘書處:
 Tel: 02-66289779 #2335
 E-mail: tata1010218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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